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
扎实推进云南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
云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王椿元
2025年要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审时度势、综合考量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做好财政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云南财政系统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财政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准确把握和落实今年财政经济工作的政策取向和总体要求,以奋发有为的姿态,以扎实有效的措施,全力支持稳经济、增动能、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推动云南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加力实施财政政策
促进经济回升向好
中央明确提高财政赤字率、安排更大规模政府债券、大力优化支出结构、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进一步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等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我们将抓住机遇,充分衔接存量政策和各项增量政策,在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下,结合实际,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提升政策执行效果。
一是优化支出结构,增强重点领域资金保障。聚焦财政经济高质量发展,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今年云南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上年同口径将增长3%以上。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提出的“三个定位”要求,加大对财力薄弱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支持高质量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持续加大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投入力度,支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让云南绿水青山成色更足、更加亮丽;支持壮大口岸经济、自贸试验区建设,落实支持沿边产业园区建设各项财税政策,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聚焦公共性、公益性基础设施,在打基础、利长远、补短板、调结构上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全力支持公路、铁路、水利等重大项目建设。聚焦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支持壮大云南政府投资基金规模,为资源经济、产业发展引入“源头活水”。聚焦乡村全面振兴,保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力度不减,完善财政支农投入多元化机制,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聚焦民生福祉,持续保障好教育、医疗、“一老一小”等民生实事,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网。
二是用好债券资金,扩大有效投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强化专项债券项目审核,把好融资收益平衡关,更好发挥专项债券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扩投资等积极作用。聚焦促消费、扩投资,落实落细“两重”、“两新”各项政策措施,强化项目储备,积极发挥好国债资金支持作用。强化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穿透式监管和绩效管理,推动资金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将监管压实、穿透到具体的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坚决杜绝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债券资金行为。
三是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用足用好增量政策“及时雨”,统筹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全力做好隐性债务化解工作,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压实法定债务偿债责任,对违规举债、虚假化债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防止一边化债,一边新增。加大融资平台压降力度,稳妥有序开展存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处理后续工作。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健全“三保”预算审核、库款保障、执行监控、风险应急处置、紧急救助等工作机制,加强县区财政运行研判分析,对高风险县开展重点保障,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坚决兜牢“三保”底线。
持续深化财政改革
健全现代财政制度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必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破解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健全与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相适应的财政制度。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持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落实零基预算改革有关要求,以零为起点编制预算,重点围绕产业发展、社会服务、生态环保、科技创新、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清理规范财政存量支出政策,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做到应盘尽盘、应清尽清。持续健全财政资源统筹机制,做好“四本预算”统编、统批、统管,加大财政拨款和非财政拨款统筹力度,增强政府预算调控能力。
二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推动资源资产优化整合。加快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规范会计核算,强化资产收入归集。深化资产清理和盘活利用,挖掘存量资产潜能,努力增加财政收入。
三是建立健全财政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确保财政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一致。按照“管控到县”原则,对超财政承受能力的保障范围和标准进行预警和管控,对政策提标扩面进行提级评估审批。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根据基层财政承受能力,对基层政府基本建设和政府投资规模实施总额控制。推进全口径债务统计,完善政府债务率和债务风险等级控制管理。
四是积极稳妥承接国家税制改革,更好发挥税收分配功能。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妥承接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改革。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承接下沉的部分非税收入管理权限,结合实际进行差异化管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持机制。
五是推动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省与各地财政关系。优化财政收入划分体制,落实国家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等改革举措。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强地方自主财力,提升市县财力同事权相匹配程度。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
不断加强财政管理
提升财政支出质效
财政管理越科学,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就越高效。要在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上持续用力,财政资金到哪里,财政管理就跟进到哪里,进一步增强财政投入的精准度、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切实把“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落到实处。
一是深入推进财政法治体系建设。推动构建完备的财政法律规范体系,依法履行财政职责,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对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提升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理财能力,确保财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
二是健全大事要事财力保障机制。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办难事、办急事的财政政策制度和保障机制,建立大事要事保障清单,全力支持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民生政策以及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需要,不断提高财政资金投放的精准度。
三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通过事前评估、事中纠偏、事后评价,全面加强重点项目全周期绩效管理,引导部门推进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强化财政重点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合理性与效益性。
四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完善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严格控制非重点、非刚性的一般支出和低效无效、非必需的项目支出,能压尽压、该减尽减、可省尽省,腾出财力保障大事要事,切实把有限的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紧要处。
五是持续加大财会监督力度。进一步健全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聚焦财政、财务、会计、政府采购等领域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统筹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和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在查深查透上发力,加大问题线索移送和典型案例通报力度,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来源:中国财政